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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奧運剛結束,帕運卻正如火如荼的進行中,負責紀錄跟傳播的記者團隊,從奧運開始至今可能已經連續工作23天。自2016施行的一例一休,勞工不得連續工作七日,每日工時就算加班不得超過12小時,但當遇到特殊情況,或是工作特殊的行業,究竟該如何符合勞基法?媒體採訪相關工作人員,勞權又該如何確立與維護?
企業薪資結構一定要給伙食津貼?可以內含在基本工資嗎?應該每月定額給予,還是按出勤日數給呢?請假可以減發伙食津貼嗎?本篇告訴您「伙食津貼」的12項必知事項,以及企業如何在薪資結構應用伙食津貼科目。
在當今競爭激烈的企業環境中,勞資糾紛時有發生,不僅損害雙方關係,更可能影響到企業的運作。為了避免這些問題,企業主及人資人員應該深入了解勞動法令,建立合理的薪資結構、明確的勞動契約,並制定清晰的工作規則。本文將從這四個面向進行詳細解析,讓您全方位掌握解決勞資糾紛的重要知識,降低風險。
今年五月勞動節前夕,有立委提出試用期將強制規範?竟然引發炎上,甚至有部分業主也提出反彈?試用期制度究竟是什麼?別的企業主都怎麼與員工約定呢?
新手爸媽看過來!為了提高生育率,政府不斷祭出福利政策來鼓勵生育,但是相關的福利津貼該怎麼申請呢?這篇文章一次告訴你!
最低工資法三讀通過將在2024年施行,究竟什麼是最低工資法?對於臺灣企業的薪資結構會有什麼影響?因為這部法律,什麼產業與工作將會熱烈受到歡迎?而企業是否會因此面臨更多的勞動檢查呢?
勞動部在112年9月通過基本工資調漲,決議113年1月1日起月薪將從26,400元調整為27,47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則比照月薪調幅,將從176元調升至183元。本篇將針對年底都必須進行的勞健保級距調整進行說明,並附上勞健退級距金額表,供大家對照參考。
超前部屬、預先排休、排班,不論老闆、還是勞工朋友,都需要提早知道【年度行事曆】;事先掌握有哪些『連續休假』,不論是公司產能規劃,還是休假旅遊,都能提早安排有利無弊。
新冠肺炎來勢洶洶,而再過幾天就是大家眾所期待的清明及兒童節四天連假了,高鐵祭出全車無自由座的措施,政府也公告戶外500人及室內100人的活動建議停辦,為了防疫作業,我想大家還是乖乖待在家中比較好,不過如果真的要出勤,那薪資要如何計算呢?一次報給你知!
商業模式建立的的首要是目標客戶的選擇,只有選定明確的目標客戶才能呈現公司的價值主張以及公司所有資源的有效發揮。就相當於打靶時,目標客戶就是靶心,是瞄準的中心,而一切相關的業務行為由此展開。
依據官僚式組織表來說,一般公司分為生產、行銷、管理、研發、財務、資管等部門,人數少一點的小型企業則會合併相關部門方便有效的運作。而這樣的組織平日各司其職,橫向雖有聯繫但還是以自己的工作為主,造成績效的低落。在新冠肺炎造成的景氣影響,各部門必須打破以自我為主的觀念,換位思考導向全員行銷的組織與工作流程,使全員的創意與點子都能派上用場。
先前立法院已經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目的在於有效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以維護人民健康;而為了因應新冠肺炎對國內經濟、社會之衝擊,於109/3/10分別公布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員工防疫隔離假薪資費用加倍減除辦法」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提供給企業跟勞工應用。
武漢肺炎(2019新型冠狀病毒/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來勢洶洶,連帶許多相關產業遭受衝擊,因為停止營運或營收降低導致勞雇雙方須協議減少工時(無薪假),勞動部發出了最新的解釋令公告。
為了防治武漢肺炎,許多醫療院所及製作相關防疫資源的廠商都大量投入生產製作,勞動部公布此一特殊階段適用勞基法第32條第4項及第40條「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情況下的特殊加班規定。
為了因應即將到來的開學季節及校園防疫作業,教育部公告高中以下學校延後至2/25開學,因此從原定開學日(2/11)開始,至2/24為止,如果家中有12歲以下學童需親自照顧,父母其中之一(可輪流)可以請「防疫照顧假」。「防疫照顧假」與「家庭照顧假」有無衝突或是競合呢?
近年來,因為勞工意識抬頭以及智慧型手機普及,資訊取得相對容易情形下,勞資爭議件數逐年步步高升,每年達將近3萬件。這個檯面上的勞資爭議統計件數還只是冰山之一角,實際上加上私下和解和鄉鎮區公所的調解案,件數應遠大於勞動部所統計的案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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