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和趨動顧問說
每當寒流來臨,還是有許多的勞工要在低溫中進行工作,而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5條第1項規定,雇主使勞工從事工作,應在合理可行範圍內,採取必要之預防設備或措施,使勞工免於發生職業災害,尤其是針對於山區、沿海、其他臨水或水上等特殊工作環境,以及從事營造作業、大樓外牆清洗、廣告招牌吊掛、線路檢修、農業、漁業、外送作業等之戶外工作者,需特別注意低氣溫作業風險;另依同法第23條及其施行細則第31條規定,雇主應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執行工作環境或作業危害之辨識、評估及控制等安全衛生事項。綜上,為強化寒冷天氣期間戶外工作者之安全與健康,勞動部特訂定「寒冷天氣期間戶外作業安全健康指引」為行政指導,提供雇主與工作者參考。
1.提醒勞工穿著適當防寒衣物,並隨時留意自己之健康狀況。
2.於工作場所或休息室中,供給溫熱之飲用水或其他飲料。
3.在合理可行之範圍內,適度調整工作內容或儘量安排於日夜較溫暖之時段(如接近中午)進行,必要時增加人力協助作業,並增加休息時間或頻率。
4.建立工作伙伴互護機制,作業勞工彼此互助、關懷,或由現場主管隨時觀察,主動瞭解是否有勞工發生身體異常狀況。
5.於偏遠地區單獨工作之勞工,應提供其有效之通訊設備或其他適當設施,俾於緊急狀況時提供協助。
6.發現勞工身體狀況不適時,應先停止作業,作必要之處置,待身體狀況穩定後再繼續作業,絕不可勉力為之。
依勞工身體健康狀況,在合理可行範圍內,適當進行工作調配,儘量減少勞工暴露於寒冷天氣之時間。對於健康狀況有疑慮者,宜尋求醫師之協助,並參考醫師建議,採取適當調配措施。
實施低氣溫保健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使勞工瞭解低氣溫危害預防並配合遵守安全健康之作業程序,減少低氣溫造成之危害風險。
(一)穿戴保暖衣物:
1.穿戴可保暖防寒之衣物、鞋、帽、手套等,以避免寒風與低氣溫之傷害。
2.建議採取多層式穿法,以提供較佳之保暖效果。內層以可吸濕排汗材質為主,中間層則以保暖材質為主,外層則選擇可防風、防水之材質;建議隨身攜帶備用衣物(包括內衣),以備衣物潮濕後可更換,避免失溫。
(二)保持正常生活作息:
養成良好飲食習慣及充足睡眠,維持適當運動習慣,以促進血液循環。
(三)進行自主健康管理:
1.身體不適時,應即主動通知作業伙伴,暫停作業並於溫暖處稍作休息;必要時,應立即請求醫療協助。
2.不可於作業前及作業期間飲用含酒精性飲料,並於作業期間適時補充溫熱水分。
每當寒流來臨,總是會有許多的猝死案例發生,而且員工在工作現場所發生的任何意外都是屬於職業災害,如果又因為雇主沒有盡到安全衛生的管理責任的話,雇主還要負擔連帶賠償責任,這時候可不能用因為員工覺得戴手套不方便或者其他理由來搪塞責任,身為老闆永遠要記得,在職業安全衛生的範疇中,讓員工方便就是讓老闆不便,甚至挖洞給老闆自己跳,各位老闆及雇主千萬不可大意。
(本篇文章轉載自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官方網站,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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