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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就先簡單的以圖表了解一下,二者到底差別在哪裡?對於公司來說,員工要請領退休金時,到底又該如何給付吧?
舊制退休金、新制退休金制度比較
要知道舊制退休金怎麼計算前,一定要先了解什麼條件才能符合請領資格,以下有兩個情況:
勞基法第53條:凡符合以下自請退休要件者,勞工有權隨時請求退休。
1.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者
2.工作25年以上者
3.工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者
勞基法第54條:勞工有下列情形之一,雇主得以強制其退休。
1.年滿65歲者
2.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者
3.勞工如擔任具有危險性、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依照勞基法第54條第2項規定,得由事業單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調整前項第一款之年齡,但不得少於55歲。
勞基法第56條第1項規定,由雇主依勞工每月薪資總額2%~15%按月提撥到臺灣銀行的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中儲存。當勞工符合退休條件向雇主請領退休金時,雇主可由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中支付。
同法條第2項規定,雇主應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前項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該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成就第53條或第54條第1項第1款退休條件之勞工,依前條計算之退休金數額者,雇主應於次年度三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舉例來說,如果雇主應於民國110年支付該年度滿足退休條件的勞工舊制退休金總額為100萬元,但在民國109年年底的時候,其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的餘額只有60萬元,這時候雇主應該在民國110年3月底以前,將差額的40萬元補足,否則勞工局即可依此開罰。
勞工退休金制度新制及舊制的轉換點是從民國94年7月1日,也就是說,勞工在民國94年6月30日以前任職的工作年資都屬於舊制退休金請領範圍,當勞工符合退休條件後,雇主需要以「舊制退休金」的標準計算並給付;另外還有幾類身份比較特的「外籍人士」也適用舊制退休金的計算,詳細資訊可參考勞工退休金條例第7條及第8條之1規定,其中列出的外籍人士,屬於「新制退休金」,而未列出的就都是屬於舊制退休金唷。
在勞基法第55條中有明確規定舊制退休金的給與標準:
一、按其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但超過十五年之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最高總數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滿半年者以一年計。
二、依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強制退休之勞工,其身心障礙係因執行職務所致者,依前款規定加給百分之二十。
前項第一款退休金基數之標準,係指核准退休時一個月平均工資。
舉例來說:所以假設一位員工申請退休,每月平均工資總額是30,000元,計算公式則會如下:
一、假設該名員工的年資為16年5月2天,則其退休金基數為「(15*2)+(16-15)*1+(0.5)=31.5」。當中的0.5為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之結果。因此這名員工的舊制退休金為「30,000*31.5=945,000」
二、假設該名員工的年資為12年7月2天,則其退休金基數為「(12*2)+(1*2)=26」。當中的1為滿半年者以一年計之結果,又因為還沒超過15年,所以也是要乘以2。因此這名員工的舊制退休金為「30,000*26=780,000」
只要勞工符合前述勞基法退休資格,就可以隨時向雇主提出舊制退休金請領喔。
新制退休金這邊我們簡稱「勞退新制」,於民國94年7月1日施行後,雇主變成要為適用該條例的勞工按月提繳退休金,儲存於勞保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且雇主提繳給勞工的退休金,不得低於每月工資的6%;另外,勞工可在其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並自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而此專戶所有權屬於勞工。
自民國94年7月1日起,任職且適用勞基法的所有勞工皆適用勞退新制,以及前面提到的勞工退休金條例第7條規定中列出的外籍人士;而要特別注意的是,適用舊制退休金的人員,可以選擇保留民國94年6月30日前的年資為舊制計算,民國94年7月1日起再改用勞退新制計算,但是適用勞退新制的人員「不能」選用舊制退休金辦法計算退休金唷。
根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4條規定,勞工年滿六十歲,可依下列規定請領退休金:
一、工作年資滿十五年以上者,可選擇請領「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
二、工作年資未滿十五年者,請領「一次退休金」。
而當勞工不適用勞動基準法時,若符合前面第一項規定情形者,也可請領,這邊指的是自願依本條例規定提繳及請領退休金的人員唷!
值得注意的是,前述工作年資的採計,以實際提繳退休金的年資為準。若年資中斷者,其前後提繳年資合併計算;且選擇了請領退休金的方式,經勞保局核付後,不得再做變更。
了解了上述二種計算退休金的制度,一定有人會疑惑,那員工的年資如果剛好有重疊在退休金新舊制的交界點時怎麼辦呢?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有二種選擇:
舉例來說,假設一個員工民國90年1月1日到職,105年12月31日退休,平均工資30,000元,並且在民國94年7月1日選擇勞退新制,保留舊制年資5年又6個月,這時候他的舊制退休金計算方式為「(5*2)+(1*2)=12」,退休時除了可以向勞工局請領新制勞退之外,雇主還需要支付「30,000*12=360,000」的舊制退休金。
以上就是關於退休金的計算方式!而不管勞工選擇全舊制、全新制或「舊制+新制」任何一種算法,都不需要特別向勞工局登記;但若勞工局稽查時會詢問公司是使用三種中哪一個制度,並驗算是否發給正確,所以各位企業主們可要好好弄清楚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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