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和趨動顧問說
由於教育部將高中職以下學校的開學日延後開學,導致許多家長針對小朋友及青少年的寒暑假安排出現空窗期,擔心他們在這幾天內沒人照顧或是單獨一個人在家發生意外,所以政府特別因應這種狀況,推出了「防疫照顧假」,只要是有照顧12歲以下兒童、就讀國高中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子女的需求,就可以向雇主提出防疫照顧假的申請,而且一旦員工提出了需求,雇主就應該要給予。
除此之外,防疫照顧假也跟原本勞工請假規則跟性別工作平等法中的任何假別有所脫鉤,不像家庭照顧假是併入事假計算、安胎假是併入病假計算這樣,是完全獨立的假別,所以各位老闆跟人資夥伴,在登載員工請假的時候,要另外獨立計算喔。
由於防疫照顧假的事發原因不可歸責於勞資任何一方,所以雖然政府要求雇主一定要給假,但是也給予雇主在員工請防疫照顧假,未出勤這段時間可以不支付薪資的權力,不過各位老闆要注意的是,雖然這段期間可以不計薪,但不能將員工視為曠工,或是強迫員工以事假或扣發全勤獎金等不利處分。
基本上防疫照顧假不像婚假有8天,產假有8週一樣的限制,是完全沒有任何期限的,但追根究柢,防疫照顧假的產生是因為教育部將學校的開學日往後才導致,所以員工其實最多就是只能請到開學日的前一天,不是說員工真的要請多久都可以,這點還請各位員工跟老闆要注意喔。
防疫照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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