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和趨動顧問說
隨著民國109年(2020)的基本工資調漲到23,800元,勞保局及健保局在前一陣子也公布了最新的投保級距負擔表,由於每調整一次基本工資,對雇主來說就等於二次人事成本會隨之增加約20%-30%,因此每一間企業莫不在薪資結構上想盡辦法,只是您知道您所編列的薪資科目,是否能真的為您有效的控制二次人事成本呢?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當月「投保薪資」係指由投保單位按被保險人之月薪資總額,依投保薪資分級表之規定,向保險人申報之薪資;被保險人薪資以件計算者,其月投保薪資,以由投保單位比照同一工作等級勞工之月薪資總額,按分級表之規定申報者為準。
前項所稱之月投保薪資,應以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之工資為準;其每月收入不固定者,以最近3個月收入之平均為準。
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因此不管是叫主管加給、職務津貼、全勤獎金、伙食津貼、交通津貼、旅遊津貼、值班津貼、工作獎金、業績獎金、績效獎金...等等零零總總各個企業中常用到的薪資科目,只要是符合上一段的規則者,全部都會被認定為是工資,需要納入投保級距中。
更有甚者,從109年1月1日開始,就要正式實施《勞動事件法》了,該法第三十七條明確指出,「勞工與雇主間關於工資之爭執,經證明勞工本於勞動關係自雇主所受領之給付,推定為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因此,各位老闆看了上述的勞健退級距表跟未來政府對於工資的認定,勢必要趕緊制定因應之道才能為企業避免未來可能的風險及創造更大的收益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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